Sunday, October 26, 2008

「清廉」和「反貪腐」不但是口號,更是反民主法治的陰謀

我們一向認為「清廉」是個很崇高的理想,也很期盼台灣官員們都很清廉。很多台灣立委,民代和官員們也都以「清廉」自許。所以當蔡同榮在2005年底提出「台灣優先,清廉第一」為民進黨的競選文宣,還說民進黨會在縣市長選戰挫敗,就是未堅持本土及不夠清廉時,我也未曾質疑。在2007年,以特別費涉貪的馬英九所主導的「反貪腐」紅卒倒扁運動時,我也未曾對「清廉」產生質疑。直到最近,馬以「拼經濟」為競選口號而高票當選以後,不但沒「拼經濟」,反而還是一昧的以「倒扁」時的「清廉」和「反貪腐」為口號,從事「滅扁」清算鬥爭時,我才開始真正的對「清廉」和「反貪腐」產生質疑。

「清廉」是中國文化中特有的,在英文或西洋文字中找不到對等的名詞;也就是說「清廉」並非人類共有的基本理念。「清廉」是古代中國官員們發明出來愚民,來自我標榜,和來掩飾貪腐用的,所以根本談不上是現代民主社會的價值。「清廉」就像「共產」,「大公無私」,「莊敬自強,處變不驚」,和「馬上就會好」等等都已不幸淪為偽善詐騙用的口號了。

貪腐是人性的弱點,所以「反貪腐」不但是國民黨的圈套,而且「反貪腐」其實是反人性的,因為人性必有弱點。我們沒必要「反貪腐」;我們只能制定陽光法案來「防貪腐」,來克制人性的弱點。有了良好的陽光法案,官員們就能以「奉公守法」來自許自律,就不必再用封建落伍,假象主觀的「清廉」來自我標榜了。全面執政了六個月的國民黨,什麼政績都沒有,卻只會光喊「清廉」和「反貪腐」的口號,也不願意制定陽光法案。可見國民黨實際上是「挺貪腐」和「反法治」的。

馬貪污特別費,公款入私帳,國民黨不但沒有和他切割,沒有所謂的怕被馬拖下水,還公然挺馬,為保馬而更改了廉能條款,全體幫他脫罪,打了一次全勝的挺貪戰役。興票案發生時,親宋人士也都力挺宋楚瑜。可見國民黨是全力「挺貪腐」。最近又以道德審判和辦案群組化的草率黑心的手法閃電般的扣押了多位民道黨政治人物,更可見國民黨「反法治」的極權真面目。

「清廉」和「反貪腐」都是假議題,都是國民黨用來混水A錢,討伐異己用的障眼法。更可怕的是,國民黨是刻意的用「清廉」和「反貪腐」等非法治的封建思想來「反台灣民主法制體系」,來使台灣退回到人治的極權專政,來和中國接軌統一。所以當民進黨提出「沒有清廉,就沒有實踐本土的有力力量」和要「清查所有涉貪黨員」時,我們就知道民進黨又中計了,被誤導入了死胡同。民進黨還要浪費寶貴的時間和金錢來「獵巫」(witch-hunt),來當國民黨的私下笑柄嗎?

總之,對絕大部分在中國式的教育模式下長大的人,「清廉」和「反貪腐」是多麼的順理成章和天經地義啊;殊不知「清廉」和「反貪腐」早已是封建極權制度下的遺物,根本不適用於民主自由社會了。活在民主法制的台灣主人們期盼官員們清廉,就和古代人期盼有好個皇帝是一樣的消極,宿命,和不智啊。「清廉」和「反貪腐」不但是國民黨的口號,更是「反台灣民主法制體系」的陰謀。民進黨和所有台灣人必須立刻覺醒,立刻摒棄「清廉」和「反貪腐」等迂腐的國民黨口號,全力推動陽光法案的制定,來防貪腐,來強化台灣的民主法制體系,以防台灣淪為一個極權專政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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